恒大冰泉商標爭奪戰再掀波瀾
2014年9月29日,江西恒大高新技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恒大高新)訴恒大地產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稱恒大集團)商標侵權后,恒大集團于11月20日反訴恒大高新侵犯名譽權并索賠8000萬元。
有關資料顯示,恒大冰泉是恒大集團旗下推出的礦泉水品牌。在2013年11月9日晚的恒大亞冠奪冠慶典上,“恒大冰泉”的標識元素首次出現。2013年11月10日,恒大集團在廣州總部舉行恒大冰泉上市發布會,正式對外宣布進軍高端礦泉水市場。
就在恒大冰泉一路高歌猛進的時候,該產品的商標隱患顯露出來。2014年10月13日,恒大商標的注冊人恒大高新發布《關于展開“恒大”商標維權行動的公告》,并于10月15日發布《關于訴恒大長白山礦泉水有限公司商標侵權案已立案的公告》。
原來,早在2010年5月21日,恒大高新就已在礦泉水商品上注冊恒大商標,核定使用商品為第32類純凈水(飲料)等,注冊號為第6931816號。
2014年10月14日,恒大集團也發表了聲明,表示:“作為全球聞名的品牌,恒大冰泉商標獨一無二、完全合法,根本不存在任何商標侵權行為。恒大高新的行為屬于惡劣的不正當競爭,嚴重危害消費者利益和恒大集團的合法權益,我司將依法維權,追究到底。”
2014年10月21日,恒大高新再次發布了《關于“恒大”商標被侵權相關事件的澄清公告》,重申恒大系列商標為其所有,并表示準備對歪曲事實的言論追究法律責任。此后,恒大集團沒有再對此事發表意見。
然而,2014年11月20日,恒大集團忽然對外宣布反訴恒大高新侵犯名譽權并索賠8000萬元,再次將雙方的糾葛拋向風口浪尖。
據了解,在發生糾紛這段時間內,雙方圍繞恒大高新注冊在第32類上的第6931816號恒大商標已經展開了一場“暗戰”。針對恒大商標,恒大集團先后展開了三年不使用撤銷、無效宣告、撤銷復審等程序,但是由于恒大高新提交許可備案的時間早于被提出撤銷三年不使用的時間,因此第6931816號恒大商標在撤三程序中維持了注冊。